申请人××:
您提出的××一案,经审查,我局决定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伊春市自然资源局乌翠分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