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工作规定,现将我区各行政村、森工林业局公司以及各单位提供的分户数据及依此计算的补贴金额进行公示。
2024年第二批历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助结余资金(统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部分)补贴标准:8.429元/亩。公示期为5天,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2025年5月26日。公示期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反映。
联系电话:0458-3685576
附件:乌翠区2024年第二批历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助结余资金(统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部分)公示表
乌翠区2024年第二批历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助结余资金(统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部分)公示表
乌翠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