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伊春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文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伊农局{2023}15号)和《黑龙江省2024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国家动物防疫政策,推进动物“先打后补”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维持动物防疫体系有效运转,保持重大动物疫情形式基本稳定,区农业农村局完成了2024年“先打后补”强制免疫经费补助工作。
一、资金分配情况
市政府下拨2024年动物“先打后补”强制免疫疫苗补助资金,根据《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区佳禾禽业有限公司禽流感疫苗(H5+H7)三价灭活疫苗,共计免疫10万毫升,现已完成2024年动物疫病前置免疫“先打后补”的申请及审核工作,按照我区设定补助标准0.25元每毫升,补助资金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
公示期为7天,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9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9日17时前,拨打电话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458 3987296。
乌翠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