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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编十二号问题整改公示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编十二号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6 14:27来源:乌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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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编十二号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存在乱堆乱放现象,督察期间发现大箐山县西沙村村口、乌翠区环城路等多个县区点位存在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或与生活垃圾混存等现象,存在较大环境污染隐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二、整改目标落实《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加强提升末端处置和资源利用能力,有效解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堆放问题。

三、整改措施1.立即安排人员车辆进行集中清运,与两镇、社区、执法局等单位共同加大对辖区内的巡查,及时制止乱扔垃圾行为,快速清理发现的建筑、生活垃圾。

2.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进非正规垃圾堆存点专项治理、完成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设,满足建筑垃圾安全处置需求,推进消纳设施建设。推进资源化利用,不断提升建筑垃圾末端处置和资源利用能力。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整改主要工作

1.安排人员对垃圾进行集中清运,同各部门共同加大对辖区内的检查,发现并制止乱扔垃圾的行为。

2.完成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的建设,满足建筑垃圾安全处置需求,推进消纳设施建设。推进资源化利用,不断提升建筑垃圾末端处置和资源利用能力。

整改成效

通过安排人员对垃圾集中处理,并检查监督,完成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的建设,已对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进行有效的控制。

五、公示时间:202516日至2025113

六、受理部门:乌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受理电话:0458-3987178

八、受理地址:乌翠区翠兴路综合办公楼A栋4楼429室

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乌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乌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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