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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服务事项办理指引

公共租赁住房服务事项办理指引

发布时间:2025-01-02 07:33来源:乌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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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租赁住房服务事项办理指引

一、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当地无住房;

(二)个人或家庭收入符合当地政府确定的公租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

(三)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一定年限,具体年限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公租房申请表;

(二)诚信承诺书;

(三)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证明(说明);

(四)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能够证明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材料;

(五)申请人和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六)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在哪可以办理?

(一)居住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二)用人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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