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服务事项办理指引
一、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当地无住房;
(二)个人或家庭收入符合当地政府确定的公租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
(三)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一定年限,具体年限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公租房申请表;
(二)诚信承诺书;
(三)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证明(说明);
(四)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能够证明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材料;
(五)申请人和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六)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在哪可以办理?
(一)居住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二)用人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