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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伊春市全宝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通报

关于注销伊春市全宝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9-09 15:04来源:伊春市乌翠生态环境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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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局对伊春市全宝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情况开展核查。经核查,该企业长期未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满足《关于强化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和“一码贯通”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未能落实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一码贯通”信息化建设,无法正常使用相关配套设备,不具备正常危险废物经营条件。

依据伊春市全宝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2026年9月8日提交的《关于申请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报告》,结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自2026年9月17日起,正式注销伊春市全宝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许可证注销后,该企业不再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不得从事任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相关经营活动。凡违规开展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我局将依法从严查处。

伊春市乌翠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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