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翠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
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
(2024年11月28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乌翠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吕红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批准乌翠区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区政府提出的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同意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乌翠区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
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材料
乌翠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乌翠区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4年11月29日在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乌翠区财政局局长吕红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报告全区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以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的调整。上级转移支付收入相比年初有所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的85,400万元调整为130,484万元,调增45,084万元,主要包括: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5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由年初预算10,451万元调整为10,970万元,增收51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由年初预算9,631万元调整为9,170万元,减收461万元,非税收入由年初预算820万元调整为1,800万元,增收980万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加11%。
2.上级转移补助收入增加33,842万元。
3.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0,723万元。
(二)支出预算的调整。
增加主要原因为年初制定本级预算时按要求中省专项不列入其中,由此执行中增加专项支出45,084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30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29万元、农林水支出66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56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846万元。
(三)当年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调整预算后,全区当年财政总收入130,4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0,061万元,一般债券收入10,7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730万元;财政总支出130,4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28,479万元,债券还本付息1,260万元,上解支出745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预算收入调整。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
年初的446万元调整为5,835万元,调增5,38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增加56万元;上级转移补助收入增加5,333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执行中增加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
孤儿基本生活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水改造工程、支持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资金等支出5,389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上述收支预算调整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5,83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196万元,上级转移补助收入5,3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02万元;支出总计5,835万元,收支平衡。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由年初的779万元调整为1,031万元,调增252万元,主要调增国有企业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由779万元调整为1,031万元,调增252万元,收支平衡。
上述收支调整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031万元,其中:上级转移补助收入5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27万元;支出总计1031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编制中安排39,095万元调整为14,692万元,调减24,40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安排的6,909万元调整为5,763万元,调减1,146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8,929万元,滚存结余9,332万元。
四、下一步落实调整预算的主要措施
下一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监督支持下,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厉行节约,强化预算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规定,切实增强财政预算刚性约束。二是加强财源建设,努力增收节支。牢固树立“抓财源就是抓发展”意识,加快建立财源建设工作机制,实行财源建设与经济运行同研判、同安排、同调度,努力开源节流,增收节支,认真谋划,多措并举抓好财源建设。三是加强财会监督,做好风险防范。聚焦基层“三保”和防范债务风险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四是全力争资争项,提高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区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不断夯实区级财政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