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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翠区关于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乌翠区关于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27 11:01来源:乌翠区审计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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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日在乌翠区第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常委会会议

审计刘建国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49月,乌翠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乌翠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要强化审计立项源头谋划、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和国有资产管理的审议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乌翠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各被审计单位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委、区政府整改工作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专题会议、调查研究等方式落实落细审计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并及时向区审计机关反馈整改成效进展。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年度计划和实施要求,明确监督职责和责任追究情形,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区委审计委员会公室、区审计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审计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审计整改督促检查政治责任,将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一是细化整改清单管理。坚持项目化管理、清单式推进、销号制落实,对整改周期较长的问题制定阶段性目标,持续跟踪、分类施策推进问题整改。二是强化整改主体责任。通过发出整改督办函、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被审计单位全面整改。三是优化协调推进机制。对整改难度较大、成因较为复杂的问题重点督办,组织召开区级协调督促会,推动相关责任单位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积极破解审计整改难题。四是深化整改监督合力。持续深化审计监督与人大、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其他监督的上下贯通、左右协同,推动审计整改持续提质增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成效

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涵盖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政府性债务审4个方面,9个问题、11个整改事项,涉及8家整改责任单位。截至2024年11月底,上述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7个,其余4个整改事项,由于时间跨度大、涉及面广、以及业务量巨大的原因,正在实施分阶段整改。各责任单位通过完善审批流程、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追回资金等方式积极推进整改。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预算、决算(草案)编制数据不准确整改问题,涉及1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调整会计科目,调整预算收支等措施,将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财政专户内货币资金25.87万元账实不符问题,涉及1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审计期间,区财政局通过调整会计科目对该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未公开整改问题,涉及1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实施审计期间,乌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该问题进行了纠正,在乌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本部门2023年、2024年预算。

区政府办公室未履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问题,涉及1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召开专题会议,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区政府办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吸取经验教训,要求所属各单位、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三)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国有资产审计查出4个问题,涉及6个整改事项,其中已完成整改2个、正在整改4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国有资产增减变化未进行会计核算,导致帐实不符问题,涉及1个整改事项。“区财政局入账资产于2023年调拨至区属各部门使用,财政局财务和实物管理人员未及时调整有关账目”事项正在实施分阶段整改。目前区财政局已将547项账面闲置资产实物划拨到各预算单位使用,预计2024年年末前完成会计核算工作。

二是国有资产未进行会计核算导致账实不符问题,涉及2个整改事项。“林草局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大棚仅在本单位记有台账,未纳入区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平台进行登记管理”事项已经整改完毕。2024年4月,乌翠区农业农村局从林草局分离出来,单独实施会计核算。目前,林草局已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和大棚移交农业农村局管理。“城乡和住房建设局没有将原乌马河物资科6栋平房和原乌马河粮食局二楼纳入财务、实物台账核算管理”事项,正在实施分阶段整改。区财政局督促城乡和住房建设局管理的楼房及时完善入账核算的相关手续。预计2025年6月18日前完成整改。

三是出借、出租国有资产未正确履行审批手续问题,涉及2个整改事项。“城乡和住房建设局代政府管理的国有资产,出借给退役军人事务局及锦山村村委会未履行审核批准手续”和“林草局接收农业用地和日光大棚收后,对外出租未履行审核批准手续”2个事项,正在实施分阶段整改。区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资产管理,督促各预算执行单位对出借、出租资产进行盘查清理,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并调整有关会计科目。因出借、出租资产时间较久远,预计2025年6月18日前完成整改。

四是区政府办资产评估结果未得到财政局(国资局)确认问题,涉及1个整改事项,已经完成整改。区财政局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题会议,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执行。区政府办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吸取经验教训,要求所属各单位、部门严格执行各类审批、核准、确认程序。

(四)政府性债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区本级2023年政府性债务会计核算方式不正确导致账实不符问题,涉及1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审计期间,区财政局通过调整有关会计科目对该问题进行了整改

三、审计整改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区政府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持续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被审计单位将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落实落细审计整改工作,深挖问题产生根源,着力解决堵点、难点,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督促财政局等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和贯通协作,共同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对反复出现、经常发生的问题紧盯不放、一追到底。责成区审计机关加大对未完成整改问题的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审计整改全面提质增效。三是深化整改结果运用。责成各被审计单位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通过整改解决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区审计机关要系统总结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指导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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