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2日在乌翠区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刘建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是我区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政府及所属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执行乌翠区二届人大历次会议有关决议,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着力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立足“民生”、“职工工资”和“机构运转”等重点工作,保证了各条战线的财政支出强度,保障了经济平稳运行,对我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生态环境治理等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一、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审计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36万元,完成预算6750万元的147%,其中:税收收入9139万元,完成预算5583万元的164%,非税收入797万元,完成预算1167万元的68%;转移支付收入89138万元,上年结余269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228万元,收入总计10899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264万元,完成预算87293万元的106%;上解支出140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41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资金3186万元,支出总计10026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730万元。
2.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审计情况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62万元,完成预算148万元的177%;上级补助收入157万元,上年结余43万元,收入总计462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160万元,完成预算148万元的108%,支出总计160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302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审计情况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2万元,完成预算252万元的100%;上年结余550万元,收入总计80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5万元,完成预算252万元的109%,支出总计275万元。结余资金527万元。
4.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审计情况
区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1013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8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930万元、利息收入1万元,总支出912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01万元,累计结余398万元。
5.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
截至2023年年底,区本级债务总额为32928.08万元,其中:法定债务余额32928.08万元。2023年偿还法定债务本金3413万元,偿还资金来源为再融资债券3410万元,财政资金偿还3万元。偿还利息1025万元,偿还资金为财政资金,其中一般债券利息911万元,专项债券利息114万元。2023年债务率34.19%。
6.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府性债务会计核算方式不正确导致账实不符
区财政局总预算会计账套内2023年12月末“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科目余额为-3410万元,该余额账面体现为区本级财政应收债券3410万元。2023年区本级实际收到债券转贷款指标3410万元,年末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账面余额应该为正数,反映政府实际承担的法定债务。
(2)财政专户内货币资金25.87万元账实不符
截止2023年12月末,财政局“0192专户”账套帐面结存货币资金3915.47万元。经与国库核对,该上述货币资金中的“国库存款”25.87万元资金已存入我区正式国家金库,因会计核算没有及时进行结转,导致货币资金账实不符。
(二)部门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23年共抽查9个政府部门,对其预算执行情况实施了审计,问题集中表现在履行程序方面。
1.预算、决算(草案)编制数据不准确
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乌马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政局4个预算执行部门在编制预算、决算(草案)时,未将上年结转结余编入预算《收支总表》或决算(草案)《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致使上述单位预算、决算(草案)编制数据不准确,导致区财政局重复安排年度预算资金,造成结转结余资金在预算部门沉淀。
2.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未公开
2023年,该单位未向区财政局部门递交不公开预算信息的相关申请,也未采取其他的方式对2023年度预算进行公开。
3.区政府办公室未履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
2023年3月区政府办受政府委托处置15辆公务用车期间,未向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采购申请,自行采购资产评估服务、车辆拍卖服务。
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23年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表现在国有资产会计核算及实物管理方面,共涉及5个单位。
(一)国有资产增减变化未进行会计核算导致帐实不符
截至2024年2月,区财政局2022年入账资产笔记本电脑、台式机等共计547台(套),上述设备实际已经于2023年调拨至区属各部门使用,财政局财务和实物管理人员未及时调整有关账目,导致账实不符。
(二)国有资产未进行会计核算导致账实不符
1.林草局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大棚仅在本单位记有台账,未纳入区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平台进行登记管理。
2.财政局划转给城乡和住房建设局原乌马河物资科6栋平房(回购价值193万元)、原乌马河粮食局二楼(回购价值200万元),城乡和住房建设局没有将原乌马河物资科6栋平房和原乌马河粮食局二楼纳入财务、实物台账核算管理。
(三)出借、出租国有资产未正确履行审批手续
1.城乡和住房建设局管理的乌马河锦绣家园小区房屋12套出借给退役军人事务局和锦山村村民委员会使用,未履行审核批准手续。
2.林草局代政府管理农业用地8459亩(使用权)和18栋日光大棚,该单位自接收上述两项资产以来一直延续以往的工作流程,接收后对外出租未履行审核批准手续。
(四)资产评估结果未得到财政(国资)局确认
2023年3月,区政府办公室委托黑龙江银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拍卖的15辆公务用车进行评估,在办理处置活动的过程中,政府办未就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向区财政局(国资局)申请确认。
三、审计建议
(一)持续推动部门预、决算编制的准确性,使宏观调控政策能够统筹兼顾,增强时效性和精准性。一是引导、推动财政财务人员学习积极性,通过全区集中专项培训、部门业务大讲堂、党风政风工作作风和廉政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理论学习研究,不断提升人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规范会计核算,依法依规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程序,降低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二是进一步细化部门预、决算编制工作指导方案,引导部门更加科学准确编制年度预、决算。加强本区财政局部门与预算执行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促进各项宏观政策形成系统集成效应,减少资金沉淀,汇聚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合力,引领预算执行部门落实党委、政府的各项经济决策部署。
(二)保持必要财政支出强度的同时,合理控制增加地方政府一般、专项债券和国债规模。一是规范核算政府法定债务,精准监测、控制政府债务率,加强风险分析研判,督促基层结合实际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强化专项债券、国债投后管理,确保按时足额还本付息。二是持续推动工程项目资金结算、往来资金结算等结算工作,进一步篱清区本级资产、负债及净资产,做好各项政策之间的衔接协同,强化年度间政策衔接,分类采取延续、优化、调整、加强等举措,稳妥化解债务存量,防止出现政策执行断档或执行不到位。
(三)总分结合、统筹兼顾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一是总体分析财务数据,分条列块进行整合,该合并的账套进行合并,该注销的专户予以注销,从会计核算这个核心基础上做到账目清晰,体系分明。二是对会计账面资产按照管理职责、权限等进行分割划转,归属核算、管理权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割划转后的账面资产予以清查、盘点,核实资产的现存状态,通过分阶段、分类型、分批次等方式,逐步完成对盘亏、盘盈、报废等资产的会计核算,达到账实相符的管理目标。三是结合我区国有资产现状及管理需求,整合优化购置、出租(借)、处置等管理程序,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有效防止国有资产非必要减值、流失,促进国有资产提质增效,保值增值,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次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审计机关将选择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类型,区政府已经责成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整改,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并在年底前将整改结果向人大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更好运用规律性认识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为全面建设和谐、美丽的新乌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