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服务发展规划。
(3)制定并落实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疾病的防治规划,对环境、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职业病、放射防护卫生进行执法监督管理。
(4)负责辖区内部分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审批和执法监督管理,负责部分医师、护士注册变更。
(5)负责组织对重大突发疫情、重大伤害事故实施紧急处置。预防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负责区内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6)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按照规范服务标准,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
(7)负责对辖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进行指导和执法监督管理。
(8)负责辖区医师、护士资格考试报名初审工作。
(9)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质量,动员公民无偿献血。
(10)做好区红十字会各项工作,负责灾情情况统计、汇总、上报、救灾物资的发放等工作。
(11)承担区内爱国卫生运动方面的相关工作。
(12)负责区内计划生育方面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乌翠区卫生健康局为正科级单位,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为直属事业单位。
三、办公地址
乌翠区繁荣社区综合办公楼。
四、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五、负责人姓名
局长:张明,负责全面工作。
六、联系电话
0458-3987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