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乌翠区民政局机构职能进行公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党、国家和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民政工作相关政策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
(三)按照管辖权限进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四)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五)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赠工作。
(六)指导城乡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
(七)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八)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福利设施和福利单位及农村养老院的服务管理工作;推动全区社会福利社会化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十二)贯彻实施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法规,负责全区地名命名、更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和地名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标志设置和城填门牌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区界线及本区周边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乌翠区民政局设3个机构,分别为:乌翠区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乌翠区社会福利院、乌翠区殡葬服务中心。
三、其他事项
负责人:杜帅
办公电话:0458-3652610
办公地址:乌翠区翠峦镇新建路59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