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时  效:
名  称:
乌翠区民政局

乌翠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3-11 00:00来源:乌翠区民政局访问量: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乌翠区民政局机构职能进行公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党、国家和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民政工作相关政策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

按照管辖权限进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赠工作

指导城乡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

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福利设施和福利单位及农村养老院的服务管理工作推动全区社会福利社会化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十二贯彻实施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法规,负责全区地名命名、更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和地名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标志设置和城填门牌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区界线及本区周边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乌翠区民政局设3个机构,分别为:乌翠区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乌翠区社会福利院、乌翠区殡葬服务中心。

三、其他事项

负责人:杜帅

办公电话:0458-3652610

办公地址:乌翠区翠峦镇新建路59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分享到:
TOP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