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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9-12-25
发文字号:
乌政办规〔2019〕1号
发布日期:
2019-12-25
时  效:
现行有效
名  称:
乌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翠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乌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翠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5 08:55来源:乌翠区人民政府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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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政办规20191

乌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翠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有关单位:

《乌翠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已经乌翠区人民政府一届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乌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1225


                                                 


乌翠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提高我区生活垃圾处理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区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全民行动、社会共治的新格局,有效促进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倡导低碳文明生活方式,建立健全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基本原则

(一)党建引领,政府主导。按照政府主导、基层党建引领、广大群众参与的工作思路,把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建立政府主导,职能部门、社区、村集体组织协同,多方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二)规划先行,稳步推进。根据城乡生活垃圾产量分布、空间距离和处理设施能力,我区按照伊春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科学指导城乡不同区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投放收运体系建设。

(三)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结合本区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科学合理确定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范围、分类方法、收运系统、处置设施。在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工作的同时,加大乡镇、村屯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四、分类方式

根据生活垃圾产生的种类和特点,对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

五、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积极动员社区、社会团体、志愿者协会、知名企业,发挥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的宣传示范效应,使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从小培养垃圾分类良好习惯。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长形成垃圾分类意识,从每个家庭做起,在全社会营造垃圾分类良好氛围。

(二)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方式,指导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引导居民和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合理设置各类垃圾分类投放点,配置相应数量的收集容器。公园、广场、街道两侧等公共区域设置美观整洁的果皮箱,可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 2 类,对现有不符合要求的果皮箱进行更换;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置分类垃圾桶,可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 3 类;学校、商场等有集中供餐的场所可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4 类,无集中供餐的场所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 3 类;小区内的生活垃圾桶设置 4 类分类垃圾桶,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可以结合小区现有垃圾收集设施,再补充购置不足的分类垃圾桶。按照垃圾分类方式设立不同标识、颜色的垃圾桶,全市统一确定可回收物为蓝色桶、厨余垃圾为绿色桶、有害垃圾为红色桶、其他垃圾为灰色桶。对社区、物业垃圾分类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组建垃圾分类专门指导队伍,负责宣传、指导、督促居民按照分类规定投放垃圾。在公共机构后勤服务部门设立指导人员,对本机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分拣,确保垃圾分类投放有序推进。

(三)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管理。“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由区政府构建分类收运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管理,杜绝生活垃圾分类后再次混合运输。

1.可回收物。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进行分拣,分别运送到资源利用企业进行处置。

2.厨余垃圾。各地根据厨余垃圾产生量,单独或联合设置厨余垃圾收运设备,按照规划的厨余垃圾收运路线,定时定点收集,实现厨余垃圾日产日清。

3.有害垃圾。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制定有害垃圾品种目录,对有害垃圾的储存、运输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各地建设有害垃圾中转站,通过中转将有害垃圾集中运送到有害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置。

4.其他垃圾。环卫部门依托现有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负责其他垃圾的收运工作。

六、组织机构

为保证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决定成立乌翠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文广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国资办、区供销社、区邮政管理局、区税务局、乌翠区供电公司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七、有关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政治任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管理队伍,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把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牢牢抓在手上,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落实。

(二)细化目标任务。各部门要依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具体责任,明确工作措施。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

(三)密切协作配合。对涉及跨领域、多部门参与的工作,责任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其他单位要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共同完成好目标任务。

(四)加大投入力度。各部门要加大投入,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积极向国家、省争取资金政策支持,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五)强化督促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难以解决的要及时向区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分析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下步工作建议,指导各部门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对推进工作不力的,要予以通报;对垃圾分类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的,要给予严肃处理。

(六)及时反馈情况。各单位要将推进落实情况每月定期报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高轶东,联系电话:3987178)。报告落实情况要实事求是、详实准确,有关工作要有数据支撑。

附件:1.生活垃圾分类目录

2.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分工

附件 1

生活垃圾分类目录

序  号

类 别

实物列举

可回收物

1.废纸:报纸、书刊杂志、复印纸等纸张、纸板纸箱,饮料及牛奶

等纸包装;

2.废塑料:塑料袋、塑料瓶罐盒、塑料盆桶、泡沫塑料、塑料玩具

及用品、橡胶及其制品;

3.废玻璃:玻璃瓶、玻璃杯、玻璃桌面、窗玻璃等;

4.废金属:易拉罐、罐头盒、奶粉桶、玩具、餐具炊具、剪刀、铁

钉、衣架、金属办公用品等;

5.废织物:衣物、床单、棉被、鞋、窗帘、毛绒玩具等;

6.废电器电子产品:电冰箱、空调、吸油烟机、洗衣机、电热水器、

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

算机(台式计算机、平板电脑、掌上电脑)、移动通信手持机、电

话单机等;

7.废大件可回收物:床及床垫、沙发、橱柜、桌椅、门窗等。

厨余垃圾

1.蔬菜瓜果:蔬菜、瓜果及其果肉、果皮、果壳等;

2.米面肉蛋类:米饭、面条、豆制品、鸡鸭鱼肉、动物内脏、水产

及其加工品、肉蛋及其加工品等;

3.食品调料:各类饼干、糖果、巧克力、罐头等食品,糖、味精等

调料;

4.茶叶盆栽:茶叶、中药、咖啡渣、盆栽植物残枝落叶,宠物饲料

等。

有害垃圾

1.废充电电池和电路板:含汞、镍氢、镍镉的充电电池和纽扣电池

以及废电路板等;

2.废灯管:日光灯管、荧光灯管、节能灯、LED 灯等;

3.废涂料溶剂:油漆和溶剂、矿物油、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

胶片、相纸、硒鼓墨盒等;

4.废家用医护用品:药品及其包装物、水银温度计、水银血压计等。

其他垃圾

1.受污染与不宜再生利用的纸张:卫生纸、面巾纸、湿巾纸、其他

受污染的纸类物质;

2.不宜再生利用的生活用品:普通一次性电池、受污染的一次性用

具、保鲜袋(膜)、妇女卫生用品、海绵、尿不湿、受污染织物等其它难回收利用物品;

3.灰土陶瓷:烟蒂、尘土、陶瓷及其他难以归类和无利用价值物品。

   注: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将视废弃物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处理的可操作性适时整

附件 2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分工:

区委组织部:负责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区属各部门绩效考核内容。

区委宣传部:结合各自职能,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报道、志愿服务等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乡村、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考评内容。

区政府办:负责指导监督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区发改委:负责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申报和争取,指导各地落实垃圾收费制度和相关价格政策。

区财政局:按照分级负担原则负责落实财政投入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区工信局:负责指导监督生活垃圾中工业类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监督指导星级宾馆酒店、A 级以上旅游景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品,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星级酒店评优评佳内容。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区住建局: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行业管理、健全监管考核指标体系,统筹指导各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区教育局:负责指导监督学校等教育机构开展垃圾分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指导汽车站等场所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并负责长途客车、出租车等司乘人员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教育培训。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监督有害垃圾的分类收运、处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物排放监管。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保障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用地。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村规民约,建立以离田农业生产废弃物(主要指农药瓶)为主的单独收集体系。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各类市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提倡“净菜进城”;负责指导餐饮服务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供销社:负责城乡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区税务局:负责落实国家制定的有关税收政策。

区邮政管理局:负责指导监督快递包装的回收管理。

区供电公司:负责生活垃圾发电并网政策落实。

抄送: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纪检委。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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