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梳理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3〕38号)、《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伊政办发〔2023〕26号)要求,我区对实施层级为县(区)、乡镇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梳理和汇总,并形成了《乌翠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二、主要内容
(一)认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176项;
(二)认领中央驻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
(三)认领省级地方性法规依法设定的在伊春市乌翠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3项。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落实《乌翠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
乌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翠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