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政发〔2025〕3号
关于废止《关于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申请
社会救助家庭收入与财产核对机制
的通知》文件的通知
区各镇政府、社区、行政村:
根据工作情况变化,经研究,区政府决定废止《关于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申请社会救助家庭收入与财产核对机制的通知》(乌政发〔2019〕13号)文件,该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予以废止,请上述单位按照《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要求,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
特此通知。
伊春市乌翠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8日
乌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