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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政发〔2024〕15号
发布日期: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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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乌翠区回收循环利用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乌翠区回收循环利用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5 10:36来源:乌翠区人民政府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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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政发202415

关于印发乌翠区回收循环利用

行动方案的通知

区各相关单位,乌马河镇政府、翠峦镇政府:

现将《乌翠区回收循环利用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伊春市乌翠区人民政府

                                                    2024815

                                                    乌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815日印发

乌翠区回收循环利用行动方案

加强回收循环利用是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举措,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落实《伊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实施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推动实现废旧产品设备的有效收集,规范二手商品便利交易、促进废旧产品设备的高效回收提高资源再生利用水平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二、重点任务

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1.加大废旧设备回收体系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开展废旧产品设备更新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挥供销社系统城乡网络优势,加快健全再生资源三级回收网络大力发展城乡回收网点,加快建设乡镇中转站,合理布局建设区域分拣中心,提升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综合服务功能新增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扩大回收网络覆盖。支持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发展。鼓励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有农机报废拆解资质的农机维修企业、农机合作社开展农机报废回收工,鼓励有资质的农机报废拆解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办理业务。区工信局、区供销社、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支持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以便利城乡居民换新为重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加大农村市场以旧换新宣传引导积极参与家电以旧换新行动鼓励商超卖场、电商平台等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加强合作,发挥产销衔接、商品集散的渠道优势促进废旧家电家具回收。深入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进一步畅通废旧家电家具等产品规范回收渠道区工信局、区供销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体系。加快推进报废汽车拆解业务,提升回收拆解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有效防范安全环保风险,推动管理部门车辆历史信息共享和对外查询应用,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监督管理,监测回收拆解行业产能情况并及时预警。进一步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鼓励回收拆解企业提供线上回收、上门取车、免费拖车等服务模式。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市市场监管局乌翠分局、区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积极开展面向公共机构等单位的回收业务探索构建废旧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统一回收平台。引导回收企业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支持供销社企业承接公务仓建设,优化行政事业单位虚拟公务仓功能,对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通过“公务仓”以置换、调拨方式循环使用。区财政局、区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5.扎实推进二手商品交易增长。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积极培育区域二手商品交易平台。细化分类,积极培育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汽车、家电、家具、服装等专业类别的二手交易企业,鼓励平台企业引入第三方二手商品专业经营商户,持续扩大原有二手交易市场交易规模。(区工信局、区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快二手车交易发展。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措施着力推动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鼓励二手车交易市场化转型升级,支持二手车互联网企业发展,引导汽车经销商加快发展二手车经销业务。规范二手车交易(区公安分局、区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健全二手商品交易规范制度。落实旧货交易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二手车、二手电子产品等二手商品的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强化交易平台管理责任。加强旧货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和管理建立健全平台内经销企业、用户的评价机制,加强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推进二手商品交易标准化、规范化,形成健康有序的二手商品市场。区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乌翠分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

8.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鼓励建设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制品、废电器电子产品等可再生资源拆解、加工、配送一体化项目,合理延伸精深加工产业链,推动产业规模化发展。鼓励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以工信部废旧物资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为标准,推动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提质改造,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区发改局、区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推进动力电池拆解、破碎、分选及有价元素提取等综合利用。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及溯源管理,按照部署组织开展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乌翠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探索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将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妥善处置作为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的重要内容。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积极对接新能源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招商引资,推进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区发改局、区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塑料、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规范管理,实施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行业准入动态管理。加大先进综合利用能力的供给力度。依法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依法打击再生资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区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乌翠分局、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12.培育重点企业。引导再生资源产业有序发展,积极培育具备较强技术研发能力、较强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鼓励建设区域性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

13.推行重点产品绿色设计标准。引导企业按照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的要求,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等环境友好型原材料,改进和优化产品及包装物的设计方案,提高再生原料的替代使用比例。鼓励企业参与绿色设计产品标准制定。区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乌翠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参与制修再生资源回收标准。严格执行回收网点、分拣中心、交易平台等通用性标准,优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标准体系。执行汽车、家电、家具等产品设备再生利用标准,落实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中信息清除方法的相关规范,引导二手电子产品经销企业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执行二手电子产品可用程度分级标准。市市场监管局乌翠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政策保障

(一)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申报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政策支持。落实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促进农业机械有效回收。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积极选购环境标志产品。落实好国家各项税收支持政策和绿色金融政策,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对回收循环利用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循环经济领域。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供销社、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项目储备。围绕各项中央资金重点支持方向,聚焦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城市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等领域,精准把握政策、科学谋划项目,建立动态项目储备库,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的项目梯次推进格局。区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同时,将区域内废旧物资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循环利用等相关设施用地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放宽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城、进小区限制并规范管理,保障合理路权。市自然资源局乌翠分局、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支持引导,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区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监督管理。明确监管责任,加强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电、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拆解处理等行为。区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乌翠分局、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抓好宣传引导。要加强对回收循环利用行动的宣传引导,结合节能宣传周、环境日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和生活方式,多渠道宣传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先进经验,积极宣扬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区委宣传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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