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政发〔2022〕 7号
各相关单位、部门:
《乌翠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已经区政府二届十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编制公布省市县乡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方案》(黑政办发〔2022〕14号)和《伊春市编制市县乡(镇)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方案》(伊政办发〔2022〕14号)要求,加强行政许可清单管理,严格依单实施行政许可,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要及时更新我区现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指南,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好有效衔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平稳、规范运行。
乌翠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