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乌马河国土遗〔2026〕33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65)
因刘岩保管不善,将房证黑(2018)乌马河区不动产权第00368号,房屋坐落于:乌马河红旗街24号楼2单元402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岩
2026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