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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65)

发布日期:2026-11-02 16:03:14 来源:伊春市乌翠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访问量:

关联稿件

编号:乌马河国土遗〔2026〕33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65)

因刘岩保管不善,将房证黑(2018)乌马河区不动产权第00368号,房屋坐落于:乌马河红旗街24号楼2单元402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岩

202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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