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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60)

发布日期:2026-10-13 10:08:41 来源: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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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乌马河国土遗〔2026〕32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60)

 

 

因 关秀红保管不善,将房证黑(2019)乌马河区不动产权第08464号,房屋坐落于:  乌马河镇峰园小区13号楼4单元202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关秀红

2026 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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