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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57)

发布日期:2026-09-28 14:37:14 来源: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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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乌马河国土遗〔2026〕29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57)

因朱星玥保管不善,将房证0007542号,房屋坐落于:乌马河镇红旗街296号1层35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星玥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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