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乌马河国土遗〔2026〕28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55)
因 张美玲 保管不善,将房证 黑(2021)乌马河区不动产权第01051号,房屋坐落于: 乌马河镇金居花园一期5号楼第1号门市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美玲
2026 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