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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53)

发布日期:2026-09-20 10:09:30 来源: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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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翠峦国土遗〔202632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53

管颖君保管不善,将房证黑(2024)乌翠区不动产权第0001643,房屋坐落于:翠峦镇新春小区24号楼西数101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管颖君

202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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