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翠峦国土遗〔2026〕32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53)
因管颖君保管不善,将房证黑(2024)乌翠区不动产权第0001643号,房屋坐落于:翠峦镇新春小区24号楼西数101室,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管颖君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