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乌马河国土遗〔2026〕26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51)
因曹务连保管不善,将房证0002195号,房屋坐落于:乌马河镇育苗道东街104幢16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务连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