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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翠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9-11 10:37:37 来源:乌翠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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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和全省统一部署,20269189时至910分,我区将在全区范围内鸣放人民防空警报信号,每种警报信号鸣放3分钟,依次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

人民防空警报信号区分: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注意识别警报鸣放信号。

特此通告。

乌翠区人民政府

202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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