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和全省统一部署,2026年9月18日9时至9时10分,我区将在全区范围内鸣放人民防空警报信号,每种警报信号鸣放3分钟,依次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
人民防空警报信号区分: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注意识别警报鸣放信号。
特此通告。
乌翠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