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乌马河国土遗〔2026〕24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48)
因丁志文保管不善,将房证黑(2021)乌不动产权第00489号,房屋坐落于:乌马河镇金居一期11号楼2单元103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丁志文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