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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逾期普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及催告逾期年审车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7 14:18:09 来源:乌翠区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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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逾期普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及催告逾期年审车辆公告

乌翠区各普通货物运输企业个体经营个体工商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交运办〔2023〕52号)、《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证件监管工作的通知》(黑交办便函〔2026〕110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核查出的我辖区存在未按期投入运输车辆、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未换证、未年审等问题,为规范我区道路运输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及车辆开展排查清理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超期失效

截至2026820日,乌翠区有54家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存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或道路运输经营者满180天仍未购置符合道路运输条件的车辆(业户名单详见附件1)

2、《道路运输证》超期失效

截至2026820日,乌翠区有121辆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存在《道路运输证》有效期满未延续申请货运车辆换证业务(车辆名单详见附件2)

3、《道路运输证》年审逾期

截至2026820日,乌翠区有131辆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存在《道路运输证》年审逾期。请相关车辆经营者2026910日前持有关资料到乌翠区交通局乌翠区翠兴路277号综合办公楼A栋4楼430室办理营运车辆年审。请经营者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审前先办理车辆上线检测合格、车辆车载动态监控定位装置正常工作以及车辆名下道路运输违章处理结案携带年审所需材料(车辆名单详见附件3)

4、《道路运输证》超过使用年限车辆

截至2026820日,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提升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核,乌翠区共有48辆道路运输车辆(详见附件)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且逾期未按规定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请相关车辆经营者2026910日前持有关资料到乌翠区交通局乌翠区翠兴路277号综合办公楼A栋4楼430室办理货运车辆注销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道路运输证原件(车辆名单详见附件3)

请公示名单中的经营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公示期: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9月10日办理续营、换证业务。公告期满,逾期仍未办理的交通主管部门将对超期失效的《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注销后函告交警部门,被注销的企业及个体经营业户不得组织名下车辆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被注销的证件交回原发证机构归档,逾期不交回的,将视为作废,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有疑问,请致电0458-3987781

特此公告

附件1+2026年8月20日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超期注销台账(54)

附件2:2026年8月20日前道路运输证超期注销台账(121)

附件3:2025年8月20日前道路运输证年审逾期台账(131)

附件4:2026年08月16日统计超过使用年限车辆明细+(48)

乌翠区交通运输局

2026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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