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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43)

发布日期:2026-08-27 13:46:15 来源:乌翠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关联稿件

编号:乌马河国土遗〔202623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43

庞志军保管不善,将房证黑(2019)乌不动产权第05105,房屋坐落于:乌马河镇幸福三期25号楼4单元10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庞志军

2026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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