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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种业创新发展工厂化育苗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发放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24 09:17:49 来源:乌翠区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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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种业创新发展工厂化育苗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发放的公示

为规范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公开、公平、公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与使用效益,切实落实种业振兴相关扶持政策,根据《2023年种业创新发展工厂化育苗建设项目验收报告》验收结论及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现将我区2023年种业创新发展工厂化育苗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发放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乌翠区2023年种业创新发展工厂化育苗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伊春森工乌马河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育苗办事处道东26幢26号

项目实施周期:2023年4月—20268月

本项目聚焦区域种业提质增效、特色种苗规模化培育,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基地道路硬化、田间灌溉输配电、中药材繁育日光温室大棚、组培/轻基质生产车间、数字化农情监测平台、种子检验设备、道地中草药组培技术攻关等配套设施,重点用于刺五加等本地道地中药材良种繁育、野生药材品种驯化。

二、项目验收情况

项目竣工后,我区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农业农村、财政、第三方机构等相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开展现场核查、资料审核等全面验收工作。

依据《2023年种业创新发展工厂化育苗建设项目验收报告》结论,该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内容,通过正式验收,具备财政补助资金发放条件。

三、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1.资金来源:2023年度省级种业创新发展项目补助资金

2.核定补助金额:人民币375万元

3.资金用途:专项用于2023年种业创新发展工厂化育苗建设项目设施建设、设备购置、良种培育、技术服务、运维管理等项目相关支出

4.发放方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流程,足额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指定账户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8月24日2026年8月28日

五、异议反馈与监督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如对本次项目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存在异议,均可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向乌翠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需真实客观、实事求是,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具体异议内容,否则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乌翠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58-3689790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保安委888号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按规定程序办理补助资金拨付手续,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合规使用。

特此公示。

乌翠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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