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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36)

发布日期:2026-08-10 10:16:49 来源:乌翠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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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翠峦国土遗〔202622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36

李晓曦保管不善,将房证房屋所有权第201500183,房屋坐落于:翠峦镇馨源一期小区2号楼2单元402室正厅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晓曦

202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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