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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32) 

发布日期:2026-08-03 10:18:00 来源:乌翠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关联稿件

编号:乌马河国土遗〔202619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32

井学保管不善,将房证黑(2019)乌不动产权第04689,房屋坐落于:乌马河镇幸福小区5号楼4单元40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井学

202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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