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乌马河国土遗〔2026〕19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32)
因井学保管不善,将房证黑(2019)乌不动产权第04689号,房屋坐落于:乌马河镇幸福小区5号楼4单元403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井学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