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乌马河国土遗〔2026〕16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28)
因 谷东旭 保管不善,将房证 黑(2017)乌翠区不动产权第00398号,房屋坐落于: 乌马河镇团结街4号楼3单元401室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谷东旭
2026 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