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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28)

发布日期:2026-07-22 09:31:39 来源: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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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乌马河国土遗〔202616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28

谷东旭 保管不善,将房证黑(2017)乌翠区不动产权第00398,房屋坐落于:乌马河镇团结街4号楼3单元401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谷东旭

2026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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