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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23)

发布日期:2026-06-29 10:37:00 来源: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访问量:

关联稿件

编号:乌马河国土遗〔202614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23

李丽保管不善,将房证黑(2021)乌翠区不动产权第02427,房屋坐落于:乌马河镇峰园小区8号楼1单元20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丽

202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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