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乌马河国土遗〔2026〕14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23)
因李丽保管不善,将房证黑(2021)乌翠区不动产权第02427号,房屋坐落于:乌马河镇峰园小区8号楼1单元203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丽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