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版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不动产证书继承公示(119)

发布日期:2026-06-15 10:28:01 来源: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访问量:

关联稿件

不动产证书继承公示(119)

(2026)翠不动产登字第11号

乌翠区翠峦镇文健小区B区13号楼4单元103室,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张静莲。张静莲于2015年12月1日死亡,现刘仲海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60天内向乌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原翠峦区政府综合办公楼D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458——3686233)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伊春市乌翠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2026年6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