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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18)

发布日期:2026-06-12 10:01:48 来源: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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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乌马河国土遗〔202613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18

修德梅保管不善,将房证黑(2022)乌翠区不动产权第0001888,房屋坐落于:乌马河镇先锋社区42号楼第9号门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修德梅

202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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