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乌马河国土遗〔2026〕9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06)
因秦保来保管不善,将房证0003775号,房屋坐落于:乌马河区金居花园二期19号楼5单元102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秦保来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