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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05)

发布日期:2026-04-01 13:58:28 来源: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访问量:

关联稿件

编号:乌马河国土遗〔20268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05

徐明福保管不善,将房证0090,房屋坐落于:乌马河区育苗办事处东街90148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明福

20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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