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维护好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乌翠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专项受理企业需求服务和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营商环境、政府失信违诺、惠企政策不落实等相关问题的投诉举报,现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政府及有关部门(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存在的失信违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破坏营商环境相关问题。
二、受理事项
1.已签订还款协议(合同),未按时履约付款的;
2.不履行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的;
3.不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的;
4.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私设门槛、刁难群众,公器私用;
5.公务人员借机吃、拿、卡、要,服务群众态度冷漠、言语生硬;
6.执法人员借执法权隐晦索贿、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滥用强制措施;
7.对市场主体困难诉求避而远之;
8.政务服务不便利,有关单位在规定程序和材料之外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
9.依法在我区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生产经营过程中认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10.其它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
1、来信:乌翠区政府楼B区3楼营商局办公室、乌马河政务服务中心3楼310室(邮编153013)
2、来访:乌翠区政府楼B区3楼营商局办公室、乌马河政务服务中心3楼310室(非工作时间,请提前预约)
3、来电:0458-3657451
4、邮箱:wcqysj@163.com
5、公众号:乌翠营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