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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02)

发布日期:2026-03-23 09:53:09 来源: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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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乌马河国土遗〔20265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02

刘喜林 保管不善,将房证00236,房屋坐落于:乌马河区美岸栖小区4号楼1单元102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喜林

202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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