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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00)

发布日期:2026-03-16 09:35:10 来源: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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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乌马河国土遗〔20264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00

刘铁峰保管不善,将黑(2019)乌马河区不动产权第05845,房屋坐落于:乌马河区幸福小区6号楼4单元102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铁峰

202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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