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根据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新落户个体车辆道路运输证相关流程明确如下:
1.若在乌翠区交通运输局运政系统名下已有车辆且状态有效,无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2.新落户业户必须先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再办理货运机动车行驶证。
3.行驶证信息须与工商营业执照信息完全一致,再到交通运输局办理道路运输证,确保营业执照、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三证信息统一。
乌翠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