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翠峦国土遗〔2026〕2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97)
因刘淑芝保管不善,将翠峦房字第011983号,房屋坐落于:翠峦区曙光办事处建华街3栋3层306室,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淑芝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