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翠峦国土遗〔2026〕1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95)
因王永江保管不善,将翠峦房字第10065号,房屋坐落于:翠峦区解放所31栋101室,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永江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