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乌马河国土遗〔2025〕37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91)
因胡力亚喜保管不善,将黑(2019)乌马河区不动产权证第09058号,房屋坐落于:乌马河区先锋社区37号楼1单元603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力亚喜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