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乌马河国土遗〔2025〕31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83)
因 周洋 保管不善,将 黑(2024)乌翠区不动产权证第0002007号,房屋坐落于: 乌马河区幸福小区16号楼4单元201室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洋
2025 年 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