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乌马河国土遗〔2025〕30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82)
因 刘文杰 保管不善,将 黑(2023)乌翠区不动产权证第0000688号,房屋坐落于: 乌马河区先锋社区33号楼3单元403室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文杰
2025 年 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