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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81)

发布日期:2025-10-16 15:06:51 来源: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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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乌马河国土遗〔202529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81

邵美琪 保管不善,将黑(2025)乌翠区不动产权证第0001127,房屋坐落于:乌马河区幸福小区8号楼1单元302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邵美琪

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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