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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79) 

发布日期:2025-10-14 09:07:00 来源: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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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乌马河国土遗〔202527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79

杜方甫 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第508,房屋坐落于:乌马河区富兴街95581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卫志

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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