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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78)

发布日期:2025-10-10 15:16:27 来源: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访问量:

关联稿件

编号:乌马河国土遗〔202526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78

赵忠春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黑(2023)乌马河区第0003333,房屋坐落于:乌马河区在水一方C号楼1单元1501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忠春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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