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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75)

发布日期:2025-09-24 16:02:48 来源: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访问量:

关联稿件

编号:翠峦国土遗〔20259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75

丁喜光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黑(2019)翠峦区第13870,房屋坐落于:翠峦区新春小区25号楼4单元304室西厅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丁喜凤

202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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