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一批行政处罚权力的决定》文件要求,乌翠区营商局联合区执法局、区应急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行政处罚事项权力交接工作。经核对,我区共收回乡镇行政处罚权力共22项,经与我区编办公示的履职事项清单核对,我区下辖两镇已收回11项行政处罚权力已在乌马河镇、翠峦镇上级收回履职事项清单中已公示,剩余11项和未收回的赋权行政权力3项均收回,由区级部门行使,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乌翠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