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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70)

发布日期:2025-08-25 10:00:58 来源: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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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乌马河国土遗〔202520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70

杜凤秋 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01090,房屋坐落于:乌马河区锦绣家园7号楼1单元203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杜凤秋

202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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